一、参保人因疾病在定点医院住院,怎样办理住院及报销手续?
参保人因疾病在联网定点医院住院,可在定点医院办理社保入院登记和出院现场结算,不需到社保部门报销。

1、社保入院登记
(1)办理住院手续时,须确认是否为我市参保人。
(2)对我市参保病人,由病人或家属填写《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知情确认书》(以下简称“参保人住院知情确认书”)。病人或家属同意以参保人身份住院且愿意遵守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办完住院手续后,凭本人社保卡和身份证(未带社保卡的可持身份证,18岁以下城乡居民参保人持本人社保卡<有照片卡>,综合险职工的参保子女持本人社保卡<无照片卡>及父母一方的身份证,大中专学生持本人身份证、或带有身份证号码的学生证,下同)、《参保人住院知情确认书》等到医院住院登记处的社保窗口办理社保住院登记。一般情况应在入院当天办理登记手续,急诊、抢救住院应在入院三天内补办。
病人或家属不同意遵守基本医疗原则及相关规定的、不同意以参保人身份住院或拒绝在《参保人住院知情确认书》上签字的,不办理社保住院登记,住院医疗费用自行承担,社保基金不予报销。
由市内定点医疗机构转院到其他定点医疗机构的,应主动出示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转院诊治申请表》办理入院登记。

2、住院期间应注意的问题
(1)参保人须主动出示本人社保卡和身份证,协助医疗机构完成身份核实工作。
(2)参保人住院期间因病情需要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外的药品和诊疗项目时,主诊医生按规定向参保人说明,参保病人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作出选择,确认使用的在《东莞市社会保险自费项目签字单》上签名确认。
(3)参保人提出超出基本医疗原则以外的检查或治疗所发生的费用,超额部分由参保人个人承担。
(4)主诊医生根据参保人病情提出转院的,应填写《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转院诊治申请表》,经科主任签署意见,再由医务科、医疗保险领导小组审批加盖公章。对危、急、重疾病可先转诊,但应在三天内补办转院手续。

3、出院结算
参保人凭本人社保卡、身份证、出院诊断证明书、《参保人住院知情确认书》第二联、、自费项目签字单第二联等到住院结算窗口办理出院结算及医疗费报销手续,参保人支付个人应付费用后,领取“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结算单”及“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支付项目清单”,完成出院结算手续。


参保人住院因故不能办理现场结算的,怎样办理报销手续?
参保人住院因故不能办理现场结算的,出院基本医疗费先由个人垫付,并于出院后30天内持相关资料到社保部门办理报销手续。


办理住院基本医疗费报销所需资料
1、疾病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住院收费收据(发票)原价及复印件;
3、医院收费明细清单(若无,必须提供各项目注明收费金额的医嘱复印件,加盖医院专用收费章);
4、住院病历复印件;
5、出院小结复印件;
6、入院前门诊病历及复印件;
7、参保人住院知情确认书(限在室内定点医疗机构已办理社保登记但因电脑故障等未能办理现场结算时提供);
8、《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异地就医批复意见》(以下简称“《异地就医批复意见》”)及附件的原件及复印件(限2010年1月1日后办理异地就       医登记者)或《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长期外地居住(工作)人员申报表》复印件(限2010年1月1日前办理异地就医登记者);
9、转院证明(限转院者)原件;
10、东莞市社会保险限定支付医药使用情况表(使用限定支付范围药品的,需提供此项,如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需提供相应的符合限定支付         情况的证明);
11、本人社保卡及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2、本人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综合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和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参保人不需要提供此项)
13、社保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料; 


注:如在定点医院已办理社保登记但因电脑故障等未能办理现场结算的,除上述资料外,应由定点医疗机构在收费收据背面写明未能结账原因并加盖收费专用章;如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但未办理社保登记的,除上述资料外需另附书面说明一份。


二、异地就医

即日起,全省所有城市的市民可在我院办理异地就医!也就是说,已在参保地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异地参保人员,在我院就医结算时,可像在东莞本地持卡就医一样,只需缴纳个人自付部分的费用,就可办理出院手续。即使是异地参保人,也不用垫付大额医疗费,也无需回当地社保机构办理医疗费用零星报销手续,十分便利。

1、如何办理异地就医?

       (1)长期异地就医

需要先在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手续,然后按照规定,在当前居住地已被指定为异地就医的医疗机构中,选择1-3家作为自己异地就医的医疗机构。各个地区备案的操作方式不同,有些地区需要在就医之前办理好备案手续,否则会影响异地结算的办理。所以有长期异地就医需要的市民可以就近选择医疗机构,并在其社保登记地进行提前备案。

       (2)异地转诊

异地就医人员因病需转诊至参保地以外就医,首先要向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异地转诊手续,在异地已被指定的医疗机构中,选定1家作为自己转诊治疗的医疗机构。如果有特殊情况(例如急诊),可以先到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同时异地就医人员或家属要通过书面、电话等方式补办异地就诊手续。

       (3)学生异地就医

在校学生休假、因病休学期间,回到户籍所在地就医。在异地分校学习、实习期间可以按照参保地规定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后,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实现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4)异地就医办理流程

 

2、异地就医常见问题

        A1: 按什么报销比例?

目前医保是市级统筹,省内各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报销比例是由各地按医保基金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原则和相关政策自行制定,因此各地报销比例不同,不过都有起付线、封顶线、共付段等,报销比例也因各地具体政策而异。

        A2:异地就医业务有哪些?

        目前只开放广东省范围内的异地医疗住院就医业务系统,暂无门诊、工伤、生育业务系统,所以异地就医人员不能在我院进行门诊、工伤、生育方面的就医现场结算,仍需回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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