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起社区门诊可跨镇双定点就医

东莞常安医院 15-04-23 点击量:6564

各位在东莞参保的朋友们:
8月份,东莞的医疗保险社区门诊政策将有小调整,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部分参保人拥有两个门诊就医点。
参保人可在其工作和居住地各选择一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社区门诊就医点。参保人现在增加就医点的,需符合工作和居住地不在同一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范围或分属两个不同镇(街道)的基本条件,参保人在两个就医点就医同等享受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调整转诊至上级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
转诊到镇街定点医院门诊部或定点专科医院门诊部的,支付比例从60%下调至50%;转诊到市内三级定点医院门诊部的,支付比例从50%下调至35%。参保人因病情需要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至上级医疗机构门诊部就医的,仍需按原规定办理转诊。

【政策解读】
为什么是2个而不放开?
由于东莞镇街分布广泛,比如有些参保人在东城工作,但在南城上班,疾病发生时,常常需要就近就诊,因此,特地增为2个社区门诊就医点。
  很多市民希望能够实现“多点就医”,但是国家即将要建立起家庭医生制度,而社区卫生服务制度就是其建立的基础。今后要把社区里的医生发展为家庭的健康顾问和家庭医生,为了持续跟踪一个病人的身体状况,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就不宜把点定得过于广泛。把日常就医点定为1-2个比较合适,一个主点作为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的阵地,另一个工作点解决临时基本医疗需求。
 
  什么情况可再选一个就医点?
答:参保人选择增加转诊就医点的,需符合工作地和居住地不在同一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范围,或分属两个不同镇街的基本条件。比如,李先生在东城生活和上班,原先他的定点就医地就在家附近,但是上班地点距家附近的社区门诊非常远,反而离另一家社区门诊只有几步之遥,那么为了方便他就近就医,他可以新增另一个社区门诊作为定点。另外,如果他在东城居住,在南城上班,就可在东城和南城各选择一个就医点。

  在另一就医点享受什么待遇?
答:参保人在指定就医点和转诊就医点就医,都同等享受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并均可根据就诊情况办理转诊手续。把定点门诊新增到2家后,无论选择哪一个门诊就医,享受的社保报销待遇都是一样的。

  如何办理新增就医点手续?
  答:同一镇街范围内的,参保人只需持本人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及工作单位证明或在居住地居住的有效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或工作地所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申请办理,当月办理,次月生效。
  工作地与居住地不在同一镇街的,需按上述手续到工作地或居住地所在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

  可否长期保留两个就医点?
 答:转诊就医点自办理生效日期起,有效期12个月。到期后需重新办理确认手续,办理后次月起可继续生效;不重新办理确认手续的,视同放弃转诊就医点。

为什么门诊转诊报销比例要下调?
归结一点,就是:社区门诊转诊率偏高。东莞从2008年10月建立社区门诊医疗保障制度之初,就实行了“社区首诊,逐级转诊,双向转诊”等就医管理制度。然而,部分参保人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当作转诊到医院的跳板,动辄要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其转诊。
以2013年为例,全市参保人社区转诊次均医疗费用351元,是同期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4.8倍;同期转诊人次仅为社区门诊就诊人次的25%,但参保人转诊所使用资金约占社区门诊统筹基金的45%;当年参保人社区门诊人均实际筹资(含个人、单位缴费和财政补贴)为185元,远不够支付一次转诊的医疗费用。少数由医院代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镇(街道),转诊人次甚至超过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人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几乎丧失。
据统计,今年1至6月,全市参加医保个帐并进行社区门诊选点的参保就诊人员中64.2%转诊,基金支付的71.5%流向医院。此种现象如果不加以抑制,可能对社区门诊保障制度造成巨大的破坏。

(摘自东莞阳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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